山西省总工会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
一、普法内容
(一)共性普法内容
1. 习近平法治思想
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
3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(二)个性普法内容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
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
3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
4.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
5.《山西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〉办法》
6.《山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》
7.《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》
8.《山西省农民工权益保护条例》
二、普法对象
广大职工群众和各级工会工作者
三、普法目标
全面落实“谁服务、谁普法”普法责任制,全力推进工会普法工作,全省广大职工群众和各级工会工作者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,依法维权能力明显增强。
四、普法举措
1.组织开展“尊法守法·携手筑梦”服务农民工法治宣传行动和公益法律服务行动,开展现场宣传、现场法律咨询等线下普法活动。
(责任单位:省总工会法工部;完成时间:1月-10月)
2.组织开展集体协商月、女职工维权月活动、“4.15”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、“五一”劳模月、安全生产月、安全宣传咨询日、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、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活动。
(责任单位:省总工会法工部、女职工部、省总办公室、省总经济部、省总劳保部;完成时间:2023年3月-12月)
3.通过山西工人报和省总网站、山西工人报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,开展线上网络宣传活动。
(责任单位:山西工人报、省总职工服务中心;完成时间:全年)
五、责任领导
杨晓兰 山西省总工会党组成员、副主席(挂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