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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扩大到22个特困行业

时间:2022-06-02

来源:新华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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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社部等四部门5月31日发布《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》,将阶段性缓缴养老、失业、工伤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,在餐饮、零售、旅游、民航、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基础上,再增加汽车制造业、通用设备制造业等17个其他特困行业。

通知明确,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的单位缴费部分。其中,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,工伤、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。原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至年底。此外,对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、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,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,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。

通知要求,各省(区、市)在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基础上制订具体实施办法,同时简化办事流程,大力推行“网上办”等,方便企业办理。新华社北京电(记者姜琳)